簡介

 

香港中文大學(簡稱中大)於一九六三年十月根據香港法例成立。中大是一所採用雙語教學及融會中西文化的高等教育機構,成立宗旨在於(一)協力於知識的保存、傳播、交流及增長;(二)提供人文學科、科學學科與其他學科的正規課程,水準以最傑出大學所須有及應有者為鵠的;(三)促進香港的知識與文化發展,以助提高其經濟與社會公益。

 

中大原有三所成員書院,分別為新亞書院(一九四九年創立)、崇基學院(一九五一年創立)和聯合書院(一九五六年創立)。一九七六年十二月,政府訂立大學新條例,修改中大及各成員書院的組織章程和權責範圍。一九八六年七月,政府復立法通過中大成立第四所成員書院逸夫書院。一九八八年,逸夫書院開始錄取學生。大學非常重視其書院制,並肯定各成員書院的重要貢獻。為配合大學在二○一二年恢復四年制本科課程而增加三千多名本科生,校方決定成立多所新書院。大學在二○○七年七月依據條例和按照大學校董會的特別決議,宣布晨興書院和善衡書院為大學的成員書院。立法會又於二○○八年二月頒布條例,宣布敬文書院、伍宜孫書院及和聲書院為香港中文大學成員書院。

 

中大的經費主要來自政府撥款,行政則完全自主。大學又經常獲得私人與社團的捐款。

 

大學的管治及行政機構是大學校董會,負責管理和控制大學的事務、方針及職能。大學教務會掌管教學與研究;學院則透過學院院務會,就屬下各學系有關課程之建議,向教務會提出意見。學系負責「學科」教學;書院除了提供學生宿舍,亦負責「全人」教育,讓學生得到更全面的發展。教師及全日制本科生(少數受聘於研究所中心之教師除外)均分別附屬於其中一所學院及書院。

 

大學設有文學院、工商管理學院、教育學院、工程學院、法律學院、醫學院、理學院和社會科學院,開設本科與研究院課程。全日制本科課程頒授的學位計有文學士、工商管理學士、中醫學學士、教育學士、工程學士、法學士、內外全科醫學士、護理學士、藥劑學士、理學士與社會科學學士。

 

研究院課程頒授的學位則有音樂博士、護理博士、教育博士、哲學博士、心理學博士、法律博士、法學碩士、文學碩士、會計學碩士、建築碩士、工商管理碩士、中醫學碩士、臨牀藥劑學碩士、神道學碩士、教育碩士、藝術碩士、家庭醫學碩士、音樂碩士、護理科學碩士、護理碩士、專業會計學碩士、公共衞生碩士、哲學碩士、理學碩士、社會科學碩士和社會工作碩士。研究院另開設深造文憑課程及專業證書課程。大學並於二○○六至○七年度起開設雙學位課程及於二○一九至二年度起與夥大學開設本科雙學位課程

 

中大向來以中英雙語、雙文化為教學基礎,貫徹中英語文並重的原則,致力培育糅合中西學術文化和知識的學生。校內大部分教師曾在世界各地主要大學攻讀或任教,多兼通中、英兩種語文。本校為一所國際高等學府,與海外大學、基金會及文教機構聯繫緊密。

 

中大設有三十九個研究所和五個國家重點實驗室,方便教師開展跨學科研究,部分研究所更下設不同的研究中心;而學院及學系亦設有規模較小的研究中心或諮詢服務單位,以促進不同學科的研究工作。

 

大學並且通過專業進修學院提供校外及附設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