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 榮譽準則及學生行為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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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中大)以「博文約禮」為創校校訓,體現德智並重的教育理念。除了追求卓越的學術成就,中大學生在學術誠信及個人操守上亦應秉持最高的標準,尊重他人的權利並遵守法律。
中大《榮譽準則》及《學生行為守則》(下稱《行為守則》)旨在提高中大學生對學術誠信及個人操守的重視,闡明中大對學生的期望。所有入讀中大的學生,須確認樂意遵循《榮譽準則》及《行為守則》,並受其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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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準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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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準則》內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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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為香港中文大學學生,謹以名譽承諾,秉持最高標準的個人操守及絕對的學術誠信,擁抱大學的核心價值和文化,尊重他人的權利,並遵循《學生行為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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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守則 《行為守則》提挈了中大現行規則、政策及程序的綱領,闡明中大對學生在學術及個人行為操守的期望,指導學生參閱適用於《行為守則》的文件。學生應熟知《行為守則》的內容並遵從當中列明的規則、政策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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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範圍 《行為守則》適用於所有中大學生,涵蓋學術及非學術行為。
《行為守則》在適用情況下應與下列學則一併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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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總學則(只有英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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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行為 學術誠信為中大的核心價值,所有學生的學術行為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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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熟讀並遵從中大的學術誠信政策及要求,在學術及研究論著中恪守最高的學術誠信; 註:見學術著作誠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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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以真誠、開放以及互相尊重的態度討論和交流意見,促進知識的學習與增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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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小組作業、專題研究及其他學習活動中,與組員攜手合作,公平分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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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誠實正直地參加考試及其他形式的評核,並遵從相關考核的規則、指引及指示; 註:見考試試場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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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恪守最高的研究誠信,時刻遵從中大的研究和知識產權政策(只有英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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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尊重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遵守適用的版權法例、規則及指引; 註:見版權與知識產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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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尊重其他中大成員學術探求的權利; 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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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遵守個別課程的特定指引及要求,尤其是攻讀專業學位課程的學生,應充分準備奉行其專業所期許的道德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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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行為 中大透過提供的課程及活動,讓學生得到全人發展,臻善致誠。具體而言,中大學生應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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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成為守法公民,遵循中大的條例、政策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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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尊重並遵守書院、舍堂及其附屬組織的規則,協助創造及推廣中大正向學習與生活的體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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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互信互諒,彼此尊重,不論其種族、地域出身、國籍、性別、性向、性別認同、年齡、宗教、語言、傷健、社會經濟地位或其他個人特徵; 註:見多元共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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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待人以誠,尊重個人觀點差異,包括文化或宗教觀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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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合法情況下支持大學所有成員的學術自由及表達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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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對大學成員以禮相待,維繫共同合作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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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保護個人資料,做好對中大函件以及在權限許可下存取的中大數據或系統資料的保密工作; 註:見保障個人資料(私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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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確保個人資料及聯絡方法準確無誤,按時閱讀及回覆中大函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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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支持中大履行社會責任及可持續發展的倡議行動,熟習相關政策、實踐及設施,協助建設環境友善及可持續校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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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公平、負責任及可持續地使用中大的資產、資源及設施,遵從相關政策及指引,認識他人的需要、選擇、安全及福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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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在參與交流、職場見習及研究實習計劃時,為中大及相關學生組織樹立正面良好的形象,身處外地時應尊重及遵守當地的法律、風俗和規範,以及主辦組織/機構的規則、政策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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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關文件 除了《行為守則》引述的文件,研究生亦應參閱以下守則,以了解大學在處理學術及學生事務上的建議、程序與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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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式課程守則(只有英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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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式課程守則(只有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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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行為守則》所列的要點外,課程、學系/學部、學院、研究院、書院及其他學術或行政部門/單位亦將不時提供最新的資訊,學生應多加注意,以了解中大對學生的學術及個人行為的期望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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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行為守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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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學生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違反《行為守則》應承擔責任及後果,並按規定改正補過;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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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學將按照現行適用的政策及程序,包括中大、學院、書院、研究院及中大賦權的專責委員會所制定的政策及程序,處理違反《行為守則》的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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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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